近日,柳州市融安縣人馮某在其抖音號上發布了一條短視頻,稱融安縣人民醫院有兩人跳樓。
該抖音短視頻截圖
經核實,該視頻反映的實際情況為:2023年2月14日,融安縣人民醫院在急診科進行創傷中心建設應急演練,且現場放置了“我院正在進行創傷急救演練請勿驚慌”的提示牌。
融安縣人民醫院應急演練現場
2月17日,融安縣網信辦對謠言發布者馮某進行了約談。約談中,網信辦工作人員引導馮某學習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指出了該短頻視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可能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要求其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堅守“法律底線”與“道德底線”,自覺強化社會責任感,堅決抵制不良風氣,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
經約談,馮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第一時間刪除所發不實內容,消除了不良影響,并表示今后將吸取教訓,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積極傳播正能量,以實際行動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環境。
溫馨提示
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造謠者可能面臨三個方面的法律責任:
一是刑事責任。《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網絡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也作了相關規定。
三是民事責任。比如,《民法典》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來源:網信融安、南國今報
(作者:南寧舉報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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