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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鄉長垣多起網傳“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為不實信息
2025-01-22 作者:“清朗河南”微信公眾號
1月6日,賬號“我是邁炮滴”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放開燃放煙花爆竹”言論信息,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籍長垣蒲東街道居民毛某某為“博眼球”吸引流量,轉發該信息,造成不良輿論影響。長垣市委網信辦聯合公安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對毛某某進行批評教育,蒲東派出所依法對毛某某進行訓誡。
1月14日,趙堤鎮村民楊某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存儲、售賣煙花爆竹”的視頻內容,造成不良輿論影響。長垣市委網信辦聯合公安部門和屬地鎮政府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對情況進行核實,未在楊某某住處發現儲存的煙花爆竹;經了解,楊某某所發視頻系轉發他人視頻,派出所民警依法對楊某某進行訓誡。
1月17日,武丘鄉村民敬某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售賣、購買煙花爆竹的視頻內容,造成不良輿論影響。長垣市委網信辦聯合公安部門和屬地鄉政府與發布者取得聯系,核實視頻內容為其在山東省寧津縣拍攝后,在長垣市境內上傳至短視頻平臺,并非在河南長垣境內發生的售賣、購買煙花爆竹行為。
2024年11月22日,新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新鄉市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布《新鄉市關于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為加強全市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區域內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春節到來之際,在此提醒廣大群眾,煙花爆竹運輸、存儲、售賣、燃放等環節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禁售禁燃煙花爆竹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大家遵守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不要輕信和轉發網絡上編造杜撰的信息,共建清朗網絡空間,共同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作者:“清朗河南”微信公眾號)